第224章:皇甫家,好牛掰_和女神在一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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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皇甫家,好牛掰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没多久,三天前。”

  三天前?

  叶雁脑子一转,马上想到了某种可能,狐疑的看了看唐宾,有些吃惊的问道:“我弟找过你?”

  唐宾轻轻点头,他觉得也没必要隐瞒。

  “他找你干什么?”

  “没干什么,他说后面痒,让我帮他挠两下。”

  “……”

  唐宾终究没有说出皇甫安找了十个流氓小混混在一处废弃工厂对付自己的事情,当然也不会说出自己反而把一群人全都打了一顿并且掏了别人口袋里所有现金的行为,这说出来并不光彩,尽管那些被冠名为出场费和劳务费。

  另外他也觉得没有说出来的必要。

  这种事情告诉叶雁,不,现在叫做皇甫雁了,会让他有种读幼儿园时被人欺负了,然后跑到办公室报告老师的错觉。

  唐宾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因为他小的时候就经常被他们班的女班长打小报告,原因是那女班长就坐在他旁边,而他上课经常有打瞌睡的习惯。

  再则说,皇甫安毕竟是雁妹妹的亲弟弟,他不希望为了自己的事情让他们两姐弟闹的不愉快。

  “你真的不会怪我,也不会生气,而且以后也不生气?”雁妹妹再次强调似的确认。

  “我生气!”唐宾忽然说道,仰起巴掌在她柔若无骨的后面拍了两下,“我生气的原因是你觉得我应该生气,这表明你对我没有信心,而且你觉得我肚量没有宰相那么大可以撑船!”

  他其实下手很轻,可是雁妹妹马上媚哼出声,软绵绵的身子的扭来扭去,用一对前面在他怀里来回撵动:“哎哟,我知道错了,对不起老公,你惩罚我吧,我再也不会犯了!”

  “妖精!”

  唐宾心里狠狠骂了一句,拍在她后面的手掌变成了大力的抓。

  等到他停下手,皇甫雁一双藕臂勾住他的脖子,轻声道:“我只是觉得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唐宾道:“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你是皇甫集团大小姐,反而让我感觉挺有压力的。”

  “为什么?”

  “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从三亚回来之后,一切都变了,我被你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喽啰一路提拔到现在的主管,还有后来丰厚的奖金,诱人的工资,以及这么快就审批下来的股权激励,都是你帮我开的绿灯;我原本以为你最多也是刚来公司上任的领导,再怎么样权限也有限,可是现在知道了,你的权限大的超出我的想象。”

  皇甫雁直勾勾看着他,然后认真的说道:“你可不要冤枉我,虽然我姓皇甫,但在工作上的事情我绝对没有以权谋私,全都按规章办事,要不然我干嘛一进来就改名叫叶雁,就是为了避免员工之间猜测,到时候人人见我如见虎。你的职位变动,一开始我就跟你表态过的,只要你有能力,我就给你发挥的舞台!……至于后来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一开始也没有想到。”

  “……”唐宾又何尝会想到两个多月之后,当初的母夜叉会以这样的姿势出现在自己的怀里。

  “嘻嘻,所以说跟着我没错的,保证让你吃香喝辣,顿顿有肉!”皇甫雁无比霸气的挥了挥手说道。

  “顿顿有肉吃?”唐宾感受了下她前面那对丰硕的软肉,心想还真是,过了一会他把她的脸把自己的脑袋拉开一点距离,问道:“你帮我看看,看我最近脸色是不是又白了一点?”

  皇甫雁愣了一下,马上娇笑着凑过去在他嘴上轻轻一吻:“是有一点,不过姐姐姐最喜欢小白脸了!”

  亲了两下之后,她忽然惊觉到什么,忙不迭的躲开她在自己脸上的手,惊声叫道:“哎呀,你手碰过脚的!”

  唐宾一脸无奈的说道:“那是你自己的脚。”

  可是皇甫雁马上从沙发上跳下去,赤着一双玉足噔噔噔的跑进了洗手间,留下唐宾在那里一个劲摇头:“其实真的没味道的!”

  等到皇甫集团下班时间,唐宾和皇甫雁一前一后出了办公大厅,两人约好了晚上去商场买衣物。

  谁的衣物?

  当然是唐宾的!

  唐宾答应去参加皇甫集团创始人也就是皇甫雁爷爷皇甫远宏的七十岁生日宴,雁妹妹就决定要把他精心改装一番,不然到了宴会上别人一看你身上穿的是两百块钱的皮鞋,一百块钱的衬衫和同样是一百块钱的牛仔裤,人家会以为你是厨房洗碗的,又如何能够和别人平等结交?在这些自认为自己是上层名流的圈子里面,看一个人往往是从以穿着为入门标准。

  唐大总管本来不想的,因为他家里其实还有两套可以穿的出手的衣物,只是叶雁一听那是几年前花一千块钱不到张罗的,马上给pass掉了。

  唐宾先去把租来的白色别克还掉,两人先跑进一家韩国烧烤店吃了点东西,然后直奔江州大厦高级服饰区。

  唐大总管的身高原本是一米八零,不过最近被秦长青灌顶伐毛,身高又有一点突破,变成了一米八二,这样的身高在江州地带虽然不能说顶尖,但也算是出类拔萃,再加上身子强健,比例端正,可谓是上好的衣物架子。

  只是他毕竟年青,才二十五岁,试了几个知名品牌店之后,最后皇甫雁给他选择了一套普莱诗品牌的服装。

  所谓人靠衣装树靠皮,唐宾这货将一套总价值三万块钱的服侍穿在身上,果然摇身一变成了绅士一族,看上去精神奕奕,英朗不凡。

  本来雁妹妹还要选一套更贵的衣物,不过被唐宾拒绝了,开玩笑,三万块他都在滴血了,何况那套足足要贵一倍。

  不过尽管如此,雁妹妹也是极其满意,看着试衣镜前的他正要赞美几句,不料一个让她既熟悉又陌生而且非常讨厌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哟,这不是皇甫大小姐皇甫雁吗,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怎么会陪着个男人在挑衣物?”

  说话的是个女人,声音说不上难听,但是说的话却也谈不上好听,至少听在唐宾耳朵里并不怎么舒服。

  他顺着声音的来源望过去,说话的是位……他看不出年龄的女人。

  这也不能怪唐宾的眼力太差,实在是这女人脸上的妆太重了点,脸上的粉饼不知道用了多少,反正看上去总感觉不太自然,可尽管如此,她脸上还有三五颗痘痘不是用粉底之类的东西可以完全遮盖下去的,颗颗粒粒在唐宾纤毫毕现的目力之下非常清晰。

  女人身上那一条条破布一般的衣物唐宾无从评价,也许这正是时下流行的潮流,不过她手臂上挎着的包包标志,他还是认识的,两个字母:lv。

  虽然现在山寨版的lv包包实在泛滥的不行,某些电子商务网站上随便一搜就是一大把,最便宜的三十块就能买到,再加上五块钱邮费,总共花费三十五块,上面标志着lv的包包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被快递员哥哥送到你的手中。

  当然,唐宾并不认为这个女人身上的包包会是山寨的,因为她脖子上足足绕了三圈的铂金链子,还有下面那个脚趾头那么大的宝石,怎么的也要几万块钱吧,除非连这也是地摊上的舶来货,那就真的无语了。

  女人手臂上还挂着一个人,哦,应该说是女人还挎着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些俊气,有点小帅的男人,只是男人在看到皇甫雁的一瞬间,脸上的神情除了惊诧之外,还有些更加复杂的东西,比如说尴尬,兴奋,羞恼,等等。

  这是雁妹妹的两位旧识。

  唐宾马上得出了结论。

  皇甫雁转过头在两人的身上停留了片刻,马上又转了回来,鼻子里轻轻冷哼了一声。

  “嗬,怎么了这是,几年不见,就当作不认识了?再怎么讲,我们都是一起同班好多年的同学,对待老同学这个态度,说不过去了吧?”女人笑着走了过来,但她脸上那种笑,唐宾感慨:真假!

  女人见皇甫雁理都不理她,转而往唐宾身上打量,斜睨了两眼后说道:“这位是谁?不会是你的……闺蜜吧?”

  闺蜜?

  如果说刚一出现,唐宾对这女人是厌恶的话,那现在就是敌视了。

  没看到老子堂堂七尺男儿,能跟闺蜜挂钩吗,这女人的眼睛肯定是老化,要不然就是脑残。

  更加不可原谅的是,她这是在暗指雁妹妹的拉拉身份吗?

  拉拉,我们自家人关起门可以说,但是你大庭广众之下冷嘲热讽,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安青秀,请注意你的言辞,不要挑战我的底线!”皇甫雁一脸寒霜,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是她最最最讨厌的人,那无疑就要数面前这个女人了,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人,没想到第一次拉着唐宾到商场来买衣物,居然就好死不死碰到了这个对头。

  安青秀听了这句话之后冷笑了两声:“我的言辞怎么了,我刚刚没挑到你的刺吧?另外,你的底线现在又是什么呢?难道是……这个,人?”

  说到人的时候,她还特别加重了语气,好像她不说的话,别人就不知道唐宾是个人一样。

  我靠,真是叔可忍婶婶不能忍。

  这个女人,简直太可恶了,不仅说话尖酸刻薄,而且丝毫不讲道理,她肯定是从邪恶城堡里面跑出来的丑恶巫婆。

  唐宾如此想道,然后瞪了她一眼,伸手赶苍蝇般扇了两下道:“喂,这位穿破衣物的大妈,你能不能让让,挡住别人视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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