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页_难言之欲+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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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加彦蹲在地上抱著自己的尾巴发呆的样子,虽然有些心软,肖蒙还是无法消气。

  只要想著加彦无法因为他而变身,心情就一团糟。再怎麽心疼加彦,那种恶劣的感觉就像扎进肉里的毒刺一般,时不时刺痛他。

  肖蒙穿好外套,打开门,加彦听到动静,振作了一下,从小小的一团站直了,急步跑过来,跟在他脚边。

  肖蒙没动手抱它:“今天开始你就在家里呆著吧,猫是不用遛的。”

  加彦“呜”了一声,蹭著他的脚,拼命望著他,见他没回应,终於垂下头,把尾巴收起来。

  肖蒙看著它投在地上的小小的影子。解药也许很快就能买得到,可要加彦对他心怀爱意,却不知道会是什麽时候。

  “我也没打算养猫,再变不回来,你自己看著办吧。”

  这回加彦没有再叫。

  “我去公司了。”

  独自被留在屋子里的加彦在门内望著他,一动不动的,孤零零又伤心的样子,突然就跳起来,从门缝里迅速窜了出去,很快就在楼梯拐角消失了。

  “加彦!”肖蒙吃了一惊,瞬间乱了分寸,紧追著它跑下七八楼。

  喘了半天才想起来用电梯会快一些,但来不及了,加彦早就不见了。

  肖蒙已经四天没见过加彦。

  要找一个离家出走的男人并不难,但要在这一带找一只毛色常见没什麽特征的猫就非常不容易,何况它还以人的智商躲著他。

  四处刊登寻猫启事,总得到“才这麽几天而已,很快就会回来”的安慰,人人只当他是过度溺爱宠物的饲主,却不知道他担心得几乎要发疯。

  加彦毕竟不是猫,它没办法像其他流浪猫一样在垃圾桶里翻东西吃,找老鼠果腹,也完全没有猫类求生的常识和技能,碰到恶犬和虐猫的小孩子恐怕都不知道要躲。

  街头死了一个人会闹得满城皆知,可如果只是一只猫,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万一加彦受了伤或者生病,後悔了想回来,也没法像人一样打个电话给他,很可能只能在回家的路上死掉。

  凌晨了还在一直下著雨,潮湿的冷意让人手脚都发僵。又是疲惫而徒劳无功的一天,肖蒙看了看表,想抽根烟强打起精神,却发现烟盒早就空了。

  只得停车,到附近24小时营业的超市去随便买一盒将就。

  “喂,喂,走开,别呆在暖气下面。”入口处的保安在驱赶著什麽小动物,“快出去!”

  “咪喵……咪……”

  肖蒙震了震,忙转过头,去看保安脚下那团湿嗒嗒的发出颤抖声音的小东西,有些怀疑地:“加彦?”

  冻得发抖的小猫好像吓了一跳,视线对在一起,它缩了缩,脏兮兮的,几乎看不出毛色。

  “加彦?”

  小猫在他走过来之前“咪”了一声,急忙忙跑出去,但速度不是很快,跌跌撞撞的。

  深夜路上没什麽行人,一小团黑影在路灯下很是清晰,跑得又慢,肖蒙尽管不能确定,也还是紧跟著它,很快就几乎要追上了。

  人行横道上刚好是绿灯,肖蒙看著那小黑影左右张望一下,开始过马路,虽然气又急,也忍不住有些好笑。

  这是他见过的第一只会看红绿灯走斑马线的猫,除了加彦,还会有谁。

  突然听到车辆急速行驶而来的声音,肖蒙惊愕著反应过来,顿时心脏都不会跳了。

  深夜这种时间闯红灯的驾车者并不稀奇,何况斑马线上并没有行人。

  “畜生你给我停车啊!!”

  拼了命地直著嗓子朝司机怒吼,可是已经来不及,车子从他眼前飞驶而过。

  小猫的身形一下消失在车轮底下,似乎还听得见轻微的惨叫,可溅起的水花让他什麽也看不清。

  肖蒙僵著,瞬间全身都没了力气。

  路上又恢复了静谧,雨还在下,淅沥沥的声音分外清晰。汽车驶过的地方,那小小的黑影蜷在脏水里一动不动。

  肖蒙只站著发抖,大口大口喘著气,脑子里一片空白,几乎没有勇气走过去确认那是否真的是加彦,喉咙堵著发不出声音来。

  “加……加彦……”

  黑影忽然颤了颤,小猫脏兮兮地发著抖,哆嗦成一团,摇晃著又站起来。它在车轮之间,没有被辗到。

  肖蒙噎住的气终於出来了,只觉得腿上发软,但还是直冲过去,从路中间把它抓起来。

  “加彦,加彦!”

  加彦全身湿嗒嗒的,毛都粘在一起,低声“咪呜”著,看起来更加瘦小可怜,在他手心里微弱地颤抖著挣扎,肖蒙却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放开它了。

  回到家里,肖蒙硬抓著它,用热水帮它把身上的污垢冲洗干净,而後吹干,加彦的毛全竖了起来,乱蓬蓬的,愈发显得它的身体瘦骨嶙峋。

  尽管已经裹著毛毯被放在暖气旁边,加彦还是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生病一样缩著头。

  肖蒙不敢耽搁,迅速煮了热牛奶,把面包泡在里面,放到它面前,想哄它吃一点。

  加彦也只“呜”地把爪子缩了缩,依旧耷拉著脑袋。

  “吃吧,等吃完了再说,乖。”

  “……”

  “是我不好。你饿坏了吧?”

  “……”

  “来,吃一点吧,吃一点就行,好不好?”

  肖蒙从来没对它这麽温柔过,加彦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脸凑近碟子。

  实在饿得太厉害,一尝到温热鲜美的食物滋味,它就急忙忙舔了起来。舔得太急了,身体都跟著抖,不时发出被呛到的声音。

  肖蒙蹲在它身边看著,突然心疼得无所适从,伸手摸著它的背,帮它顺气,等它吃得差不多了,就把它抱起来,看它低声“呜呜”著要从他手里挣脱出去。

  “我虽然不喜欢猫,但一定会养你的。”

  加彦小小声地“咪喵”著,垂下头不看他。

  肖蒙把它搂得紧紧的,摸它瘦得凄惨的背。对著加彦本人说不出来的,对著只猫反而能轻松一点开口。

  “谁叫我舍不得你这个笨蛋。”

  “咪呜……”

  “我舍不得你。”

  加彦微微抬起头:“咪。”

  “以後不要到处乱跑了。”肖蒙抱紧它,叹了口气,“是我不好。”

  “咪……”

  “你变不回来我也认了。”肖蒙把它举近一点,亲了亲它冰凉的小鼻子,“是猫是狗都一样,没关系。”

  没法真正爱上我也没关系。

  “你当人的时候也没比现在好多少,反正都差不多。”

  “咪……”

  “只要是你就行了。”摸著小猫柔软的绒毛,他突然有点心酸。

  终於还是要认输。

  “我会好好养你。”

  最後还是没有办法达到,而且永远也达不到。

  一辈子就只是这样骄傲的单恋。

  “我爱你。”

  加彦在他手里喵喵地轻声叫著,舔著他的手心,他觉得眼角有些湿润,闭上眼睛,把额头顶在加彦小小的额头上,感觉到加彦舔了舔他湿漉漉的睫毛。

  虽然温柔,却是那样伤心的感觉。

  手上突然一重,臂力如肖蒙也猝不及防地踉跄了两步,维持不了平衡地往後跌倒。

  等他喘过气来,抱在怀里的已经是赤裸裸的瘦削男人。

  “加,加彦?!”

  他又惊又喜的嘶哑声音里,怀中的男人还是惊魂未定,不确信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摸摸自己的肩膀和胸口:“我,我变回来了?啊……真的吗?”

  肖蒙只想出声笑,可眼睛却先酸起来。

  “肖蒙……”欣喜中的加彦也有些不安。

  “……”

  “你怎麽了?”

  他不管男人爱不爱他,他已经不那麽固执了,只要加彦能陪著他就好,陪著他安安心心到老,也就够了,他认输。

  “加彦。”

  我很爱你。

  只在心里投降一般地重复,没有再说出口。

  而男人却似乎感应到了他的悲哀,担忧地小声叫著他的名字,伸手擦掉他眼角的水迹。

  而後小心翼翼地慢慢抱住他的腰,在他视线被泪水模糊的时候,鼓起勇气,给了他一个之前从未有过的,主动的亲吻。

  虽然只是落在脸上。

  加彦最拿手的菜是馄钝。

  他脑筋很直,不懂得变通,总显得笨。而不需要变化和创意的东西,他恰恰就能做得很好。

  加彦配料的肉馅口味浓淡总是刚刚好,包出来的馄钝大小也正合适,每个都一模一样大,形状也完全相同,饱满漂亮,而且绝对煮不散。

  连汤里加的葱段和醋的分量都很精确,吃起来只觉得汤清馅细,香而不腻,吃过的人没有不夸奖的。

  除了肖蒙。

  肖蒙会夸奖才怪,他跟加彦做朋友几十年,说过的好话也不会超过五句。

  只不过如果加彦做馄饨当夜宵,他就皱著眉头,一脸嫌弃地大概吃个四五碗,然後哼哼唧唧地抱著肚子去睡觉。

  肖蒙最近因为公司不分上下疯狂加班,昼夜颠倒地忙了一段时间,得了肠胃炎,一个礼拜都只能吃吃淡而无味的菜色,嘴里淡出鸟来。总算可以进食油腻的东西了,加彦问他夜宵想吃什麽,他咳嗽了半天清嗓子,才说:“我要吃馄钝。”

  加彦周末也要上班,为了给肖蒙做馄饨,中午急忙忙跑回来,手忙脚乱包好几十个,再跑去上班,等著晚上回来煮给肖蒙吃。

  肖蒙无所事事躺著看了大半天的杂志,心神不宁辗转反侧的,等不到加彦回家就忍不住要去看看加彦包好的馄饨,一看之下却忍不住惨叫出声:“啊!这个笨蛋!!”

  加彦忘记把包好的馄钝放进冰箱里了,这种室外三十五度的高温,虽然屋子里开著冷气,馄饨放了十来锺头,味道也已经变了。

  “妈的,这样叫我怎麽吃,想毒死我啊!”肖蒙怒骂连连,端著馄饨往垃圾桶走了两步,又停住。

  如果被加彦知道他肯定要心疼得直唠叨,就算馄饨发臭了那个节俭的男人也会一个不漏地吃掉,绝对不浪费粮食。

  要倒就干脆毁尸灭迹,不如倒进马桶里冲走算了。

  打开马桶盖,突然又想著加彦认真剁著肉的样子。

  这麽几十个馄饨,那个笨蛋剁了一个多锺头的肉馅,弄得一头汗。

  不懂得该使用绞肉机的笨家夥。

  肖蒙边骂边自己下锅煮馄饨,丢了好几块姜片,蒜头,又加了辣油进去杀异味,然後边咒骂不休,边把一锅味道变酸的馄钝都独自吃了下去。

  加彦晚上回来,就看见肖蒙躺在沙发上,脸色惨白,一副只剩一口气的样子。

  “啊,你怎麽了?”

  肖蒙不大情愿地:“拉肚子。”

  加彦很吃惊:“怎麽会这样?吃了不好的东西吗?”

  肖蒙只是很不高兴地哼哼,摆出大少爷的姿势让加彦伺候。

  他才不会告诉加彦他是自讨苦吃。

  他绝对不是因为舍不得丢掉加彦做的东西才吃坏肠胃的。

  哼。

  日常之琐碎篇

  “林加彦!”

  被叫到名字的男人慌慌张张从厨房里跑出来,看见臭著张脸的俊美男人脚边的几个袋子,顿时脸上变色:“啊……”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乱收东西!”肖蒙越说越气,“居然还偷偷藏起来?!存心跟我对著干是不是?”

  看男人一副被抓了赃的心虚样子,肖蒙气不打往一处来,抓过一个袋子把拉链一扯,加彦辛辛苦苦的收藏就全露了出来:“这都是些什麽,啊?!”

  偌大的行李袋里东西很是丰富,肖蒙不穿的旧衣服旧鞋子,因为样式不好而淘汰的雨伞,换下来的桌布,椅垫,超市做活动时候送的样式简陋的杯子,打火机,相框之类的小杂碎,印著公司名字的笔记本……

  这些还算体面一点,再往下的就连什麽旧皮带烂线头都有,毛巾,袜子,瓶瓶罐罐杯杯盏盏,看得肖蒙快要晕过去。

  “我不是早就都扔了吗?你又捡回来做什麽?!”肖蒙打开另一个小袋子,一眼看到自己丢进垃筒的受潮的夹心饼干跟太妃糖,更是脸色发白,“你连这个也捡?”

  被指责的男人嗫嚅著:“那个又没坏,丢了太可惜了,那样的还可以吃……”

  “都给我拿去扔了!”

  “啊,但是……”

  “这些垃圾有什麽用?”

  “我都是洗干净才收起来的,说不定什麽时候就能再用得著,你看这个杯子,哪都没坏,怎麽能就这麽扔了呢,还有装咖啡的瓶子,我要腌辣萝卜的时候就可以用得到啊,这麽好的玻璃瓶……”

  肖蒙只觉得血压升高:“喂!你是捡破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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